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暨 十周年回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来源: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点击:次
陕建价统发〔2020〕14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20 ...
陕建价统发〔2020〕14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暨
十周年回顾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今年是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开展20强企业评价工作(含排序)的十周年。为了系统总结十年来开展20强企业评价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提升评价工作的水平,经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研究,决定在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工作的同时,举办“20强企业评价十周年回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年度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和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今年的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工作,以线上作业为主的方式进行。
一、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的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企业自愿报名参加评价活动。申报单位于4月21日前将综合申请表签字、盖章齐全,扫描后发送至协会邮箱(shanxizaojia@163.com)。
二、申报资料应严格按照《办法》及其附件的规定填写,一律以电子版(扫描件)申报。参评企业须将评价年度内的所有资料于5月15日前,全部以电子版上传至工程造价20强企业评价系统(http://hy.sxzjxh.cn/)。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明细表(包括合同与发票),需单独打包压缩提交至协会邮箱(shanxizaojia@163.com)或联系人。
三、依据《办法》规定成立2020年度20强企业评价委员会并于5月下旬开始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按照《办法》规定,评价结果(2020年度20强企业名单)须报经总站领导和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拟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示、发布。
五、在开展上述2020年度评价活动的同时,2011~2019获列20强的全部38家企业和2020年度参评企业均应积极参加“20强企业评价十周年回顾”活动。具体做法见活动方案(附件1)。
联 系 人:芦孟博 徐立昂
联系电话:029-82461455
附件:
1、关于举办“20强企业评价十周年回顾”活动 的方案
2、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办法
3、陕西省造价协会会员管理系统20强评价操作手册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4月9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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